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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人员76名公告

2017-06-09 09:50 | 标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江苏医疗单位招聘,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摘要: 关于2017江苏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人员76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淮安区西长街343号天辉医药公司院内)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0995572。


2017江苏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76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6月20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更高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7.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8. 服从组织安排,为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4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淮安区西长街343号天辉医药公司院内)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0995572。

3.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除笔试和面试费用。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已缴费的人员于2017年6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编辑: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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