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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招聘(引进)93人公告

2017-06-09 10:40 | 标签:2017湖南卫计系统招聘,株洲县卫计系统招聘

摘要: 关于2017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招聘(引进)93人公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19日至 6 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505室。


  2017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招聘,医疗卫生考试招聘(引进)人数:93人,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19日至 6 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505室。

2017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招聘(引进)9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卫计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此次招聘分为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才引进岗位两类,共计93人,其中:公开招聘岗位 90人,人才引进岗位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株洲县卫计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

  4、应聘镇(中心)卫生院人员,须服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县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调剂安排。

  5、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 6 月19日至 6 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5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护士需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或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聘资格。

  岗位所限年龄、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月1日止,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7月4日-7月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 试

  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做好各阶段方案,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一)公开招聘岗位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护理、药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卫生检验、财务会计8个科目。其中:A1、A3、A4、A5、A6、A7、A10、A13、A15、A16、A17、A18共12个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类;A2、A8、A11、A12、A19共5个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类;A9、A14、A20共3个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B1、B4、B8共3个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B5岗位笔试科目为预防医学;B2、B7共2个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B6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检验;B3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会计。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编辑: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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