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98人公告

2018-02-11 13:44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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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8年上虞区卫生计生系统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全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98名。其中:

  事业编制管理32名,分别为上虞妇幼保健院9名;上虞第二人民医院12名;上虞区皮肤病防治院1名;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上虞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1名;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6名;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 2名。

  报备员额编制管理66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20名;上虞中医医院42名(用于新建城南医院人才储备,先期暂由上虞中医医院负责管理聘用);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1名;上虞区章镇中心卫生院(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3名。

  如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按资格审查合格数的60%(四舍五入)确定招聘计划数,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给予退回报名费。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上虞区区级医院(含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虞区皮肤病防治院、上虞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

  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8日以后出生),2018、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8日以后出生),2018、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4月7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8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18年上虞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周六),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16日上午9:00—4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http://www.syjob.com.cn/)。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8名的按1:2,9名及以上的按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主管部门牵头,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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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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